包头华融热力广大热用户:
为了做好本采暖期供暖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包头市供热条例》《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办理停暖及缴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缴费办理:
本年度需要供热的热用户可以通过以下6种缴费方式办理
二、缴费方式:
方式一:通过“包头华融热力”微信公众号交纳停暖费及热费的方式。
业务办理—用户缴费—选择需办理业务的房屋—缴纳“热费”或者“停暖费”即可完成本年度的业务办理。
方式二:通过“蒙速办APP”的“生活缴费”—供热缴费专区—选择“包头华融热力”交纳停暖费及热费的方式。
方式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包头市各支行营业网点交纳热费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银行工作时间。
方式四:通过中国银行或交通银行的手机银行交供热费方式。
温馨提示: 1、凡是到中国银行网点缴纳我公司热费可领取食用油一桶。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缴费有兑换礼品活动。
2、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缴纳热费可用积分抵扣热费缴纳金额。
方式五:微信 “生活缴费”选择“包头华融热力”交纳停暖费及热费的方式。
方式六:支付宝“生活缴费”选择“包头华融热力”交纳停暖费及热费的方式。
三、停暖办理:
凡具备分户控制供热的用户如需办理停暖,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微信办理本采暖期的停暖手续,并交纳总暖费15%的基本热费,未办理停暖的用户仍按正常供暖全额收缴暖费。停暖以一个采暖期为停用时间单位,停止用热后用户不得擅自恢复用热。
具体操作流程参照以下视频
四、收费标准及发票领取:
1、居民热费单价3.5元/平方米·月 ;非居民热费单价4.4元/平方米·月。
2、热费以预付方式一次性缴纳,如遇到政策性的调价,将退还或补交调价部分。
3、完成交费的热用户可以通过微信下载领取打印或到服务大厅领取打印电子发票。
五、面积核算办法及依据
核算依据《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4月版
层高在0-1.2米(不含1.2米)不计入收费面积。
层高在1.2-2.2米(不含2.2米)按照建筑面积0.5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2.2-3米(含3米)按照建筑面积1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3--3.5米(含3.5米)的,按照建筑面积1.15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3.5--4米(含4米)的,按照建筑面积1.3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4--4.5米(含4.5米)的,按照建筑面积1.4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4.5--5米(含5米)的,按照建筑面积1.5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5--5.5米(含5.5米)的,按照建筑面积1.75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5.5—6米(含6米),按照建筑面积2倍计收热费;
层高在6米以上,按照建筑面积3倍计收热费。
四、客服电话:0472-7156565
公司网址:http://huarong.hua-lu.net
微信服务号:BTHRRL 包头华融热力 帐号主体:包头市华融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交费方法和业务指南可扫描二维码关注“包头华融热力”的企业信息中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