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用计算依据《2008年包头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

1.热费:

一个采暖期热费计算方法

居民热费=总面积*(3.5元/平方米*月)*6月

商业热费=总面积*(4.4元/平方米*月)*6月

2.基本热费:

基本热费=热费*15%

3.欠费:

陈欠热费=历年总暖费-已交纳暖费

陈欠基本热费=历年未供热未办理停暖用户的基本热费

二、供热面积计算依据2023年版《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

1.总面积=基本面积+超高面积

2.基本面积就是房本面积或实际测量面积

3.超高面积=超高部分基本面积*系数

4.系数:3.5≥建筑层高>3,系数为0.15;4≥建筑层高>3.5,系数为0.3;4.5≥建筑层高>4,系数为0.4;5≥建筑层高>4.5,系数为0.5;5.5≥建筑层高>5,系数为0.75 ;6≥建筑层高>5.5,系数为1;建筑层高>6,系数为2。

费用查询

费用查询电话:0472-7156565

查询内容:供停业务办理、费用明细查询、欠费明细查询、面积查询等。